第三节 镇反与治安工作
一、组织“镇反”
1949年春,根据解放战争的发展形势和上级关于“镇反”工作的指示,为做好镇反工作,保证和支援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中共无极县委、无极县人民政府在周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县直机关人员,三人为一组分头逮捕汉奸特务,一夜之间共逮捕反革命分子100余人。
此举大大震慑了敌人、稳定了无极的社会秩序。
二、成立治安工作委员会
1949年5月31日,无极县人民政府为解决全县的赌博、偷盗、杀人、放火、路劫等社会治安问题,召开治安工作会议。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县治安工作委员会。主任周鸿义,副主任冯金重,委员张安治、刘庆山、高志华。会后,县治安工作委员会组织领导各区、村治安人员,依法逮捕了犯罪分子,集中对地痞流氓进行了教育,清理调整了治安和民兵组织,严格了枪支弹药管理,加强了对还乡人员、释放顽伪人员的管理与监督,使全县的社会秩序趋向稳定。
三、组织落实防盗工作
9月中旬,无极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根据不法分子偷盗棉花的情况,发出联合指示。指示要求,各区采取广泛发动群众,实行群众监督与自由监视相结合,组织民兵实施巡察,对当事人实行处罚或依法制裁的方法,坚决制止坏分子的偷盗行为。各区根据指示要求,狠抓落实工作,有效地制止了坏分子的偷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