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好汉的“壮举”
任兴夏悄悄摸进这个第三中学附近的小区,藏在背后的刀紧贴着皮肤,早已沾满了汗水。他嘴里不断咕哝着“奸夫**妇”之类的词,太阳穴的青筋鼓起跳动,双手在发颤。
为了找到这个卑鄙的奸夫,他不惜杀掉自家隔壁的三个女孩,然后把奸夫的证据留在现场,让警方去查。
不过那天的跟踪只是找到了小区,并没找到具体的住址。
这两天任兴夏心烦意乱,无论每天上完夜班回来有多困倦,不借助酒精的帮助他也睡不着,而且他老是梦见自己被抓被枪毙。内心焦虑的折磨让他全身难受,肚子又疼又胀,好像里面塞了铁块,却又拉不出大便;肝脏也像锥子扎的一样疼,嘴里不断出现溃疡,背上起了一层红疹子,急痒无比,挠破了又疼。
他感觉自己快要疯了,也许不等警察找到他,他自己就崩溃了!
哼!不能原谅!这一切都是赵红娟这个贱女人害的!
所谓家和万事兴,他认为的“家和”是妻子尊重老公,尊卑有序。可是他的老婆偏偏瞧不起他,哪怕不明说,也无时无刻不透露出一种对于他的鄙视,这让他窝着一团邪火又发泄不出来,于是只能在单位和别人找碴。他知道自己其貌不扬,皮肤差、牙也丑、眼睛又小、头也秃,老婆却总是花枝招展、漂漂亮亮的,他早就怀疑老婆在外面偷人了。
原先他以为,砸锅卖铁地娶回来一个漂亮老婆,自己就会倍儿有面子,结果,老婆又成了他自卑和痛苦的源泉。
某一天,他回来发现老婆慌慌张张地正在整理头发,并且他闻到家里有一股奇怪的、温吞潮湿的味道。
他越想越不对劲,和老婆吵起来,老婆却说他无理取闹,又开始各种翻旧账,让他哑口无言。
从那之后,他极度敏感地在家里寻找证据,他在床单上发现了一小块白斑,于是他把它剪下来,然后处理掉了床单。还有一次,他在阳台捡到一只白袜子,偷偷保存了起来,每天都到处打量别人穿的袜子,是不是一样的。
他强迫症似地不断想象老婆偷人的画面,老婆对着野男人说自己的坏话……这种想象让他抓狂。
不管他想什么招儿,跟踪、偷听、偷看手机,都找不到这个野男人的下落。
他没有专业的技术手段,手上这些证据,要怎么利用它们查出奸夫**妇呢?
某一天的早晨五点,任兴夏下了夜班回家,他看见隔壁的门上居然插着一串钥匙。
他知道隔壁住了三个女孩儿,是在某个大商场打工的外来务工人员,平时两家井水不犯河水,他都不知道三人姓什么。
他望着插在门上的钥匙发了会呆,然后回到自己屋里。
抽了几根烟后,他想到一个计划——如果他在自己家里找到的这些关于奸夫的蛛丝马迹的“证据”出现在一个命案现场的话,警方自然就会查出那个野男人的下落,而他只需要制造一个命案现场!
想好之后,他推开门,把隔壁插在门上的钥匙悄悄地拿走,然后用打火机烤了一下,在胶带上拓出一个痕迹来,再把胶带贴在塑料可乐瓶上,沿着边缘剪下来,就是一把简易的塑料钥匙了。
他之所以会这招,是因为几个月前,他用这招干掉了另一个女人,那是他的另一段痛苦的感情史。总而言之,他认为女人皆祸害。
搞定之后,他把原钥匙擦干净,又插回隔壁的门上。
一小时后,任兴夏在屋里吃着方便面,就着黄瓜大蒜,听见隔壁的两个女孩在对话:“嗨,你瞧你,居然把钥匙忘在门上了,万一有坏人进来可咋办!”、“我完全忘了,幸好还在,下次一定要小心。”
听着外面的动静,任兴夏冷笑一声。
之后他就开始着手准备一起完美的命案,他研究了许多警方破案的纪录片,尽可能规避那些犯人犯的错误。
他准备了厚手套、厚袜子、斧子、外套,以及一项外人绝对想不到的“东西”——他开始刻意地练习使用左手。
他用左手抽烟、吃饭、上厕所,后来甚至在工作中也开始使用左手,代价就是有一段时间的工件报废率涨得很高,高到离谱。他还被主任叫去谈话,他谎称是因为和老婆吵架心情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