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小说网

爱奇小说网>纪检应知应会100题 > 第二节 线索处置方式(第1页)

第二节 线索处置方式(第1页)

第二节:线索处置方式

本节内容介绍线索处置的四种方式,包括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通过学习,重点掌握四种线索处置的基本方式和使用原则。

一、谈话函询

谈话函询主要针对反映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线索,通过谈话函询方式进行核实,由其本人说明情况。对于反映一级组织或单位带有违纪性质的问题,需要谈话函询的,对被反映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施。执行谈话函询时,要申明纪律,体现政策性、纪律性。

(一)谈话函询的程序

1。报批

纪检机构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起草谈话函询报批请示,拟订谈话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按程序报批。需要谈话函询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的,应当报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必要时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2。实施

谈话由纪检机构相关负责人进行,可以由被谈话人所在党委、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陪同;经批准也可以委托被谈话人所在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应当在具备安全保障条件的场所进行。谈话应有两名及以上同志参加,由纪检机构谈话的,应当制作谈话笔录,谈话笔录需经被谈话人本人核对签字,谈话后可以视情况由被谈话人写出书面说明。

函询以纪检机构名义发函给被反映人,并抄送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被函询人应当在收到函件后15个工作日内或要求的时间内实事求是地写出说明材料,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函询回复应包含本人对函询的态度、对函询内容的说明,以及对所作说明真实性的承诺。函询回复由本人签字并由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回复。被函询人为党委主要负责人的,或者被函询人所作说明涉及党委主要负责人的,应当直接回复发函纪检机构。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

3。办结

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1个月内办结,纪检机构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后报批。根据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

(1)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采信了结,并向被谈话或函询人发函反馈;

(2)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采取提醒、诫勉、组织处理等方式处理;

(3)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认且否认理由不充分具体的,或者说明存在明显问题的,一般应当再次谈话或者函询;发现被反映人涉嫌违纪问题需要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的,应当提出初步核实的建议。

(4)对诬告陷害者,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4。抽查

必要时纪检机构可以对被反映人谈话函询的说明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于符合反馈条件的,由承办处室起草反馈函,经本级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向被谈话函询人员反馈。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应当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就本年度或者上年度谈话函询问题进行说明,讲清组织予以采信了结的情况;存在违纪问题的,应当进行自我批评,作出检讨。谈话函询材料应当存入廉政档案。

(二)谈话函询的实施

1。谈话的实施

(1)准备工作。明确在谈话前应做好的系列准备工作,包括收集谈话人员的相关资料信息落实“六必知”要求。

(2)起草谈话方案。对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和综合分析研判后,承办处室起草谈话工作方案主要包括需谈话了解的重点问题及情况、谈话工作安排、安全预案等,经纪检机构分管负责人审核,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予以实施。若谈话对象为本级党委管理的正职领导人员,应向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若谈话对象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党组管理的正职领导人员,谈话工作方案需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处室批准。]

(3)发出谈话通知。电话通知被谈话人所在单位纪检机构负责人,要求被谈话人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谈话。被谈话人可以由其所在单位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指定专人陪同。

(4)现场实施谈话。谈话前,与陪同人员履行安全交接手续,谈话应当在具备安全保障条件的谈话室,由纪检机构相关负责人进行,有两名及以上同志参加。谈话内容应按照审批后的谈话工作方案中的谈话提纲进行,做好谈话笔录,谈话笔录需经被谈话人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被谈话人应就有关问题如实予以回答。

(5)研判谈话内容。谈话结束后,可以视情况由被谈话人写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另行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就谈话情况写出思想认识变化说明,包括态度认识、对所作说明真实性的承诺等。承办处室应根据谈话对象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初步研判被谈话人的内容。

【示例3-1】谈话工作方案

(6)撰写谈话了解报告。承办处室应当在谈话结束1个月内起草《关于对反映××公司××同志有关问题线索谈话了解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对被谈话人表示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提出“予以采信了结”建议。被谈话人承认存在或部分存在问题的,承办处室依规依纪提出下一步处置意见。谈话了解情况报告经纪检机构分管负责人审核,呈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提交专题会议审议。

(7)起草反馈通知。谈话了解情况报告经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反馈条件的,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被谈话人,明确告知对其谈话“予以采信了结”。起草反馈通知书,经纪检机构分管负责人审核,呈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责任处室编号,履行用印手续后加盖纪检机构印章。

(8)反馈被谈话人。反馈函件发出前与被谈话人沟通商定好送达方式,发出后及时确认收函,告知被谈话人后续相关工作要求。函件可以当面送达被谈话人本人或其相关委托人员(信函密封),也可通过内网加密邮件、邮政EMS等方式送达。

(9)案卷整理、归档。承办处室及时将谈话过程相关材料录入系统,一般应在反馈被谈话人后的1个月内,按照一案一档、统一标准的要求做好案卷的归集、整理。责任处室对案卷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检查,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并归档。

(10)适时抽查。结合日常监督、执纪审查等工作情况,必要时可以对被谈话人的说明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2。函询的实施

(1)起草函询通知书。对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后,起草《关于请作出书面说明的函》,函中附带相关问题摘要、书面说明的有关要求等,经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批后,责任处室予以编号,履行用印手续后加盖纪检机构印章。

(2)发出函询通知书。发函给被反映人并抄送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抄送的方式为被反映人自行报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被反映人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应当直接发函给本人;函询问题涉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不抄送)。函件可以当面送达被反映人本人或其相关委托人员(信函密封),也可通过内网加密邮件、邮政EMS等方式送达。注意做好函件信息保密工作,不得通过微信、QQ、外网邮箱等互联网线上方式送达或其他快递公司送达。

【示例3-2】《关于请作出书面说明的函》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