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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 监委(第1页)

纪委监委

综述

【概况】2022年,中卫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868件,立案323人,处分319人,采取留置措施9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严肃查处张龙、李军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提级查办“8·29”蓄水池泄漏等典型案件。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卫生健康和国有产权、土地矿业权交易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行政机关共立案147件,处理领导干部188人。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一体推进反腐败工作机制更加顺畅。做深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针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督促发案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的综合效应持续彰显。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5份,通报典型案例8起,督促发案单位健全完善各类制度93项。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廉洁文化建设“五个一”、廉洁文化微视频线上展播等活动,持续传播廉洁好声音,擦亮“清风中卫”品牌。深化廉政机考和任前廉政谈话机制,组织494名新任职干部开展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对70名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建成中卫市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基地,面向全社会开放,依托基地认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系列活动,分级分类组织382批次1。1万余人次接受教育,受到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经验做法被《光明日报》报道。

【纠治“四风”】2022年,中卫市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纠建并举,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正负面清单”》,列明“可为”“禁为”事项242条,为有效纠治“四风”提供精准标尺。坚持关键节点集中抓、日常时间经常抓,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3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4起,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把减轻基层负担作为重要着力点,加强对基层减负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治过度留痕、违规向基层摊派任务、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带头落实中央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要求,撤销“廉情诊所”机制和牌子。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认真落实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9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0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认真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不当收益及违规借转贷或高额放贷专项整治,梳理通报近年来全市查处的7起典型案例。市级领导带头开展政策宣讲,通过政策感召、警示教育双向发力,144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申报上交不当收益66。79万元、物品83件,544人主动说明违规借转贷问题。

【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2022年,中卫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健全完善“三个清单”,严格落实述责述廉、廉情抄告等制度,组织各部门党委(党组)“一把手”向市委述责述廉,督促整改问题12个,向市级领导呈送“温馨提示”3次、《廉情抄告书》13份,向市直部门党委(党组)发送《廉情函告书》32份,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严肃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4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8人。

【群众切身利益维护】2022年,中卫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教育医疗、自然资源、住房保障等领域,加强对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32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98人。创新开展矿山治理和水利工程整治专项监督,督促整改问题矿山189个,水利工程领域安全隐患661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人。

【巡察工作】2022年,中卫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制定派驻机构考核实施细则,建立派驻机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全市各级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25件,立案22人,处分21人。贯彻落实监察法精神,指导县(区)监委圆满完成首次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任务。制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的通知》,健全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推动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实现“四项监督”协同联动、同增质效。深化运用检举举报平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制定《中卫市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重大疑难复杂职务犯罪案件分析论证工作办法(试行)》等。巩固“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成果,健全完善案件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坚持按季开展案件评查抽查。

制定五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实行“列表作战”“按图施工”。修订完善《市、县(区)巡察干部一体化培训工作实施办法》等10项制度,建立健全37人的巡察“组长库”和83人的巡察“人才库”,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完成3轮18个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同步开展选人用人情况专项检查,发现问题332个,移交问题线索5件。巡察工作多次得到自治区党委巡视办的肯定。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情况“双反馈”“双公开”机制,建立巡察发现问题“责任清单”,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每轮巡察整改结束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联合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回访督查”,评估整改成效,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系统、彻底整改落实。梳理四届市委以来巡察发现问题典型案例,按类编印成册,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建立《中卫市委巡察组顾问实施办法》等制度,构建巡前信息互通、巡中协作互动、巡后监督互补联动机制,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在全区率先出台《市委巡察机构到县(区)调研指导工作办法》,对沙坡头区委和海原县委巡察工作开展指导督导,帮助提升规范化水平。指导各县(区)对3个乡镇开展“推磨式”交叉巡察,发现问题127个,移交问题线索9件。深化异地交叉巡察、发挥市级巡察机构作用等经验做法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载。

【自身建设】2022年,中卫市纪检监察机关健全完善并落实落细“第一议题”制度,举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1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11次、干部理论学习会20次。制定市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开展“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年”活动,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等机制,向市委推荐提拔晋升处级干部7人,提拔晋升科级干部20人,引进高层次人才4人。配合自治区纪委监委开展内部巡视,反馈的5个方面16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部署开展“执纪执法形象”专项整治活动,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1件,立案1件,处分1人。

【中共中卫市委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1月26日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中卫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3月23日召开。会议强调要把稳理想信念之舵、严守纪律规矩之戒、保持清正廉洁之本、夯实执政用权之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坚韧意志和坚定决心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市直部门、市属国企负责人会前集体参观中卫市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基地。

【中卫市警示教育大会】11月28日召开。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会前,与会人员集中参加廉政警示教育。

【中卫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2次会议】12月20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听取2022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审定巩固深化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不当收益及违规借转贷或高额放贷专项整治成果有关方案。

监督检查

【政治监督】2022年,中卫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生态保护修复、污染综合治理、区域粮食安全等重点工作,强化政治监督,重点查办中宁北山非法采矿、违规上马“两高”项目等问题线索10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8人。查办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线索14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2人,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建立《领导干部请托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备制度(试行)》,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运行薄弱环节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一把手”93人,处分46人。专项监督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推荐工作,处置问题线索6件,处分1人。

【日常监督】2022年,中卫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监督作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371件次,同比下降15。21%。灵活运用谈心谈话、督导调研、专项检查、列席重要会议等方式,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方位监督,谈话提醒70人,主动约谈81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规范建立、动态更新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审慎回复组织、人事等部门党风廉政意见11034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89人次,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提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1538人次。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233名受处理处分干部开展回访教育,为6名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专项监督】2022年,中卫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乡村振兴年度重点任务落实、各级各类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等,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挪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腐败问题和敷衍应付、做表面文章等作风问题39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8人,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深化“村廉通”和“提级监督”机制,强化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约束,提级受理信访举报24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0人。健全完善群众参与监督体系,上线运行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录入小微权力清单80项,让基层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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