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小说网

爱奇小说网>中卫市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 > 生态环境保护(第1页)

生态环境保护(第1页)

生态环境保护

综述

【生态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2022年,中卫市共设有国控、区控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5个,其中,国控站点2个(市生态环境局站、沙坡头区政府站),区控站点3个(沙坡头消防站、中宁县环保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海原县老城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主要监测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浓度。中卫市沙坡头区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58,优良天数299天,达标率为81。9%(较2021年优良天数增加3天,达标率上升0。6%),PM2。5年均浓度为30μgm3(扣除沙尘天气);中宁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09,优良天数285天,达标率为78。7%(较2021年优良天数减少16天,达标率下降4。2%),PM2。5年均浓度为34μgm3(扣除沙尘天气);海原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07,优良天数334天,达标率为92。8%(较2021年优良天数增加19天,达标率上升4。3%),PM2。5年均浓度为23μgm3(扣除沙尘天气)。水生态环境质量:2022年,中卫市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共计12个,其中,国控断面4个,区控断面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4个。中卫境内4个国控断面总体水质均达到国家及自治区考核目标,8个区控断面总体水质均达到自治区考核目标Ⅳ类,中卫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总体水质均达到自治区考核目标Ⅲ类。土壤环境质量:2022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为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2。5%。声环境质量:2022年,中卫市沙坡头区功能区噪声每季度测量1次,共布设9个监测点位,全年共监测4次,昼间、夜间达标率均为100%。中卫市沙坡头区道路交通噪声共布设33个监测点位,8—10月昼间监测1次,监测总路段长20。8千米,均达标。年均等效声级为59。4dB(A),质量等级为一级,总体评价为“好”。中卫市沙坡头区区域环境噪声共布设104个监测点位,8—11月昼间监测1次,年均等效声级为53。8dB(A),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声源构成主要是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分别占44。2%和50。0%,建筑施工噪声占5。8%,工业噪声和其他噪声占比为0,噪声质量等级为二级,总体评价为“较好”(生活和交通噪声是影响中卫市沙坡头区区域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噪声源)。

【污染物排放量】2022年,自治区下达中卫市大气污染物氮氧化合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削减量分别为508。47吨、1。66吨,实际削减量分别为1850。08吨、13。65吨,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自治区下达中卫市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削减量分别为275。97吨、10。71吨,实际削减量分别为561。18吨、49。27吨,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依法行政管理】举办全区首个乡镇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培训班,共培训执法人员100余名。配发执法服装78套,申领行政执法证31人,持证率为94。3%。建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评议、“八五”普法和“四清单一办法”等制度,成立法治建设和“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制定相应实施办法5项,组织召开案件讨论会6次,办理听证案件3起,审核行政处罚案件、合同等55件,重大行政决策13件,行政审批21件。

【环评项目管理】2022年,中卫市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38份(报告书31份、报告表107份),登记表备案434份。全市共核发排污许可证84家(变更44家,首次申请8家,重新申请13家,延续19家),累计核发238家(重点112家,简化126家),完成排污登记1556家。按照“应确尽确”原则,全市核定符合确权标准的排污企业70家,累计确权226家(重点管理88家,简化管理73家,登记管理65家)。完成11家企业25笔交易(2家5笔通过协议出让取得,9家20笔通过竞价交易取得),交易二氧化硫0。3409吨、氮氧化物18。3409吨、化学需氧量14。476吨、氨氮0。75吨,交易总金额24。7万元。完成中宁县宁华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宁县宁华工贸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验收,完成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和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评估,4家企业被确定为2022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

【大气污染防治】2022年,中卫市推进清洁取暖,成功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示范项目,争取中央专项资金9亿元,累计完成清洁化改造投资6。23亿元,完成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442。57万平方米、建筑能效提升项目34。21万平方米。加强全市散煤销售经营场所扬尘防治,督促对场地进行遮盖和洒水。全面推进“六个100%”扬尘防控措施,落实工地堆放超过24小时土石方采用密目网覆盖,每日洒水降尘。线性工程实施分段施工并配备防尘设施,施工、监理单位拒不配合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纳入信用评价管理。要求渣土、粉状物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实行一车一证。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管控,推进在线监测设施安装。推进实施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道路,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5%以上。深入排查煤堆、灰堆等**空地70块,均进行分类整治。开展秸秆禁烧巡查检查,推进餐饮油烟等无组织排放管控,推动11家重点企业开展“一企一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整治,检查汽修行业露天喷涂、烤漆等113家,下达限期整改3份。加快推进水泥、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宁夏天元建材有限公司和宁夏瀛海天祥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完成改造,宁夏胜金水泥有限公司和宁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宁夏三元中泰冶金有限公司和宁夏众泰工贸有限公司等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每季度召开1次全市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纳入重点管理清单47家。37家涉气企业安装废气在线监测设备。成立环境空气质量深度分析专班,精准应对重污染天气,共发布污染天气应对调度指令140次,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两次,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周分析52期、月分析12期。环境空气质量全区五市综合排名第二。

【水污染防治】2022年,中卫市强化“五水”同治,持续加强黄河中卫段水生态环境保护。完成中卫市河北地区城乡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和沙坡头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工作,绘制全市5个城市及14个农村“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一张图”,督促县(区)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整治及规范化建设“回头看”,及时清理整治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风险隐患。组织开展黄河干支流、重点排水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回头看”,完善辖区内入河排污口审批、备案清单,推进中卫市排污口排查及溯源工作,依法依规审批莫楼人工湿地、中宁县第三污水处理厂两个入河排污口,完善全市入河排污口信息清单并绘制分布图。现场检查10家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情况,摸排全市重点涉水企业雨污分流情况。建成中卫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集污管网项目,提高全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持续巩固中卫市第四排水沟治理成效。启动中卫市重点湖泊生态修复缓冲带划定项目,督促建成第一排水沟余丁段人工湿地项目。组织实施中卫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工作。在全区率先完成香山湖水生生物完整性及水生态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工作。制作《湖景美成章水韵润心田》宣传片,推进中卫市香山湖积极申报生态环境部“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主要排水沟水质全区五市排名第二。

【土壤污染防治】2022年,中卫市完成35家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隐患、36个“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非重点行业企业涉重金属、1个高风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和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谋划储备项目12个,督促建成东园镇美利村、柔远镇沙渠村、常乐镇康乐移民区、中宁县恩和镇秦庄村、中宁县徐套乡移民区、海原县史店乡等17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累计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51个,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2。5%。

【危废安全处置】2022年,中卫市全面加强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安全处置监管,成立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医疗废物专人管理、专车转运、专区收集、专送处置工作要求,指导全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高速公路检查站等重点防控单位强化医疗废物及涉疫情生活垃圾规范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全市共收集处置医疗废物4070吨。组织50余家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培训,评估考核固危废重点企业38家,指导137家危险废物和74家固体废物企业严格落实申报登记、台账记录、危废标识等规范化管理制度,及时线上申报固危废产生、贮存、处置等情况,建成中卫工业园区第二固废填埋场。

【噪声污染防治】2022年,中卫市推进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督促指导海原县完成城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区划调整工作。工业噪声方面,要求全市企业认真落实环评批复要求,生产运营采取有效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建筑施工方面,督促新开工的34个建筑项目全部安装噪声污染防治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夜间施工监管,受理解决噪声扰民信访案件14件。交通运输方面,在主要交通路段两侧设置隔离带,合理划定禁鸣区域,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查处乱鸣笛交通违法行为,配套建设噪声检测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擅自改装大功率车载音响设备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在中考、高考期间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管制。社会生活方面,对市区商户在生产、经营时产生噪声扰民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制止300余起,对利用扩音喇叭营销的各类流动商贩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清理800余起。全市“12345”共受理噪声投诉案件5375件,其中,广场舞扰民685件,商业噪声扰民1730件,其他社会生活噪声1009件,经营场所、居民装修441件,学校、中高考噪声144件,车辆行驶鸣笛噪声152件,工业企业噪声122件,建筑工地噪声572件,建设项目噪声263件,其他噪声257件。办结率达100%。城市功能区、道路交通干线、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保持稳定。

【生态环境监测】2022年,中卫市生态环境局落实全市水、气、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重点污染源监测。完成全区地表水采测分离样品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审核推送、异常数据报备处置、突**况应对处理、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等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重点工作。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的能力验证考核中,8个项目均被评为“满意”。通过6年1次的实验室资质认定复审工作,取得八大类141项的实验室资质。举办中卫市首届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技术大比武活动。公布各类有效监测数据约14500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65期、环境质量预报365期,编制2022年环境质量月报12期、半年报2期,中卫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状况公报、统计年报各1份。

【生态环境执法】2022年,中卫市强化执法监管刚性约束,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水、铁合金行业、矿山生态环境、排污许可“一证式检查”等9类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执法、监测协同,执法、司法衔接,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借助“云天中卫”,打造“互联网+智慧环保”,强化信息应用,充分利用在线监控、无人机等技术,提升溯源控点精准监管能力,实现对生态环境全方位、全覆盖监管。建设“一企一档”管理系统,全市59家重点排污单位废气、废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201套,89家企业487个点位安装污染源视频监控。建立“正面清单+微违免罚”柔性执法制度体系,明确24种减轻、从轻、不予处罚的情节,对符合要求的22起案件从轻处罚,对9起环境违法行为采取“免予处罚+责令改正或行政告诫”的措施。全市共检查污染源1269家次,出动监察执法人员2540余人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2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98份。适用环保法4个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案件3起。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114件,均调查处理办结。其中,6起案例被评选为自治区典型案例,3起案卷被评选为全面依法治市优秀案卷。

【生态示范区建设】2022年,编制完成《中卫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25年)》《中卫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成立中卫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36项创建指标任务实施创建工作。

【社会帮扶】2022年,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帮扶海原县李旺镇杨堡村,包抓中宁县喊叫水乡红湾新村,共深入帮扶村开展结对帮扶7次,包抓村帮扶3次,慰问杨堡村贫困党员及困难群众20户,为红湾新村捐赠5升垃圾箱4个。联合浙江省绍兴市爱心人士共同开展“爱心助学,逐梦前行”帮扶活动,为杨堡村9名、红湾新村6名贫困学生捐赠“爱心助学金”共计3。6万元,并捐赠衣物和图书等。

【环保科普】2022年,中卫市以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活动节点为契机,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活动主题,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举办全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天蓝地绿水美新中卫”专题培训班,各县(区)、相关部门和沙坡头区各镇乡、企业共85人参与培训,安排授课辅导15次,点位观摩4次,视频观看1次,专题研讨1次。举办主场宣教启动仪式两场、新闻通气会两场、专场文艺演出1场(自编行业节目3个)、问卷调查11场,组织中卫市第二、第五、第十小学学生开展环保绘画评选表彰活动各1场(共评优秀作品216幅)、幼儿环保绘画两场,开展“五进”“四类”环保设施公众开放5场、志愿服务活动76场、“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环境保护”宣教实践活动36场。编制时长10分钟的《砥砺初心使命凝聚前进力量》宣传片1部,推送生态环保公益短信10万条。选送信息400余篇,市级媒体采用21篇,区级媒体采用两篇,《中国环境报》采用1篇。为“喜迎党的二十大再看宁夏生态环保新气象”活动提供新闻线索3条,在“中国环境”“黄河云视”“红枸杞”“宁夏电视台”等新闻客户端发布。

(洪丽思)

中卫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概况】宁夏中卫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中国北方干旱地区建立的第一个荒漠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始建于1984年,1994年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西部腾格里沙漠东南缘,总面积14044。34公顷。自然形成一条西南—东北走向的狭长弧形沙丘地带,包兰铁路横贯其间。主要保护沙漠自然生态系统、天然沙生植被、治沙科研成果、栖息在其中的野生动物及古长城、沙坡鸣钟等人文景观及其自然综合体,自然地理环境独特,荒漠物种资源丰富,以独特的稀有性和广泛的代表性以及重要的生态功能、重大的科学价值、广阔的发展前景闻名中外。保护区有种子植物485种,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5种;有脊椎动物230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2种,自治区保护动物25种,属于濒危野生动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所规定的保护物种22种,属于中日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协定的鸟类80种;昆虫种类有812种。这里为保护和研究荒漠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教学展示的重要基地。

【资源管护】2022年中卫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计开展巡护检查1367次2534人次。核查生态环境部2021年遥感反馈重点问题点位两处、国家林草局反馈2022年森林督查图斑3处、2022年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遥感反馈沙坡头保护区图斑3处,均为正常点位和图斑。持续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开展“2022清风行动”,检查保护区周边餐饮单位4家,未发现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行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构建“三长两员”管理模式,落实“五到位”“四上墙”“一到点”,组织召开林长制会议3次,各级林长巡林101次。建设动物栖息地生境恢复150亩,水鸟栖木桩100处、动物饮水点和投饲台各两处。

【科研监测】2022年中卫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布设植物监测样地12处、样方125处,动物监测样点11处、样线20条40千米、红外智能相机100台,获取动物影像图片3690张,监测到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15种、保护区新记录物种3种,消失三十多年的贺兰山岩鹨被重新发现。开展动物、植物、土壤、昆虫、湿地等10个专题调查研究。建设生态因子自动监测站9处,收集各类数据380余万条。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上报监测数据5000余条。普查发现并上报外来入侵物种6种,安装自动虫情测报站1台,完成有害生物防治100亩。

【科普宣教】2022年,中卫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各类科普宣教活动17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悬挂条幅80余条,张贴海报600余张。推送短信10万余条,官方微信公众号转载发布各类资讯1100余条。编写上报信息34篇,被采用31篇,其中《贺兰山岩鹨“神秘”消失多年后再现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乌雕”再次现身沙坡头保护区》等4篇信息被“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国家林草局网站等区内外媒体刊载。

【安全生产】2022年,中卫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4次,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12份、《社区共建共管协议书》15份。如期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安全大检查、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百日安全攻坚等6类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接受国务院2021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及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全年未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和安全生产事故。

(郝丽波)

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概况】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宁夏中卫市海原县境内,距离海原县城7千米。南华山自然保护区属于自然生态系统类别,为森林—灌丛—草原复合型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0121公顷。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3个功能区。其中:核心区6182。78公顷,缓冲区5236。87公顷,实验区8701。35公顷。大地构造上属于秦岭—祁连活动带—北秦岭褶皱系的北祁连加里东褶皱带南华山断褶带。地貌上处于黄土高原腹地西部,宁夏南部,山体呈西北—东南走向,区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横,最高峰马万山海拔2954。6米,平均海拔2600米,沟口海拔北麓2000米,南麓2200米,相对高差700~900米。保护区山涧河谷及山洪沟较多,但地表径流不大,多为间歇性河流,季节性变化大。属中纬度内陆中温带半干旱区,属山地气候和大陆性气候,气温由山麓向山顶逐渐降低。南华山平均年降雨量为495毫米。土壤类型以灰褐土和黑垆土为主。共有各类林地19917。2公顷。其中,有林地(乔木林地)506公顷,疏林地14。52公顷,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6099。88公顷,未成林地3718。96公顷,无立木林地5831。42公顷,其他林地3746。42公顷。有野生维管植物426种(含种以下单位),隶属58科203属。其中,蕨类植物2科2属4种;裸子植物2科5属6种;被子植物54科196属416种。南华山位于黄土高原西部边缘,属黄土高原上的石质中山,主要植被包括寒温性针叶林、温性针叶林、落叶阔叶林、落叶阔叶灌丛、草原、草甸、沼泽等7个植被类型、20个群系、21个群丛。有脊椎动物5纲26目57科126属173种(含116亚种)。其中,鱼纲2目3科8属9种;两栖纲1目2科2属3种;爬行纲2目5科6属10种(含1亚种);鸟纲15目33科80属115种(含80亚种);哺乳纲6目14科30属36种(含35亚种)。以鸟类占优势,哺乳类次之,两栖类最少。有昆虫16目132科530种。主要由鞘翅目、鳞翅目、半翅目、双翅目、直翅目和膜翅目组成。其中,鞘翅目34科179种;鳞翅目26科156种;半翅目18科56种。主要保护对象:森林—灌丛—草原复合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水源涵养林以及体现森林—草地植被地带性分布的典型自然地段,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栖息环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金雕、大天鹅、鸳鸯、鸢、苍鹰、雀鹰、松雀鹰、大■、草原雕、秃鹫、白尾鹞、猎隼、燕隼、红脚隼、红隼、■鸮、长耳鸮、纵纹腹小鸮、黄嘴白鹭、荒漠猫、兔狲、黄羊、岩羊。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有:发菜、蒙古扁桃、短芒披碱草、华北驼绒藜。

【基础设施改造】2022年,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先后投资2500余万元对南华山管理处综合业务、资源管护、科研宣教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改造建设,完成管理处综合服务用房、科研监测中心、信息机房1884平方米,防火减灾中心600平方米,南华山管理站499平方米主体工程建设。

【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火】2022年,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划定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区31个,签订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火管理目标责任书43份,编制印发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简报11期,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共排查保护区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火隐患15处,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系统分类,登记造册,跟进整改,逐个销号,全部完成整改。针对横穿保护区103省道段30余处硬隔离缺口,联系中卫市公路养护中心及时进行整改,更换各类标志224个,新建道口标桩44根、道路标柱350根,完成硬隔离3。62千米,投资220万元。排查保护区通信光缆近80千米,整改杆位倒斜光缆5千米;排查供电线路32千米,更换输电线杆168个,架设绝缘导线8。4千米,投资160万元。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悬挂宣传横幅80余条,张贴通告200余份,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毛巾600余条,受教群众8000余人次。开设22。93千米的防火隔离带,割草总面积6978亩,减少可燃物载量,同时强化门禁管理和“防火码2。0”推广使用力度。

【林长制工作】2022年,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各级林长累计巡林20余次,林长制配套制度上墙16套,与周边乡镇签订生态保护责任书6份。4个管理站联合开展打击非法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活动,共开展专项行动28次,收缴狩猎枪支1支,清除捕猎网线6套共3000余米、诱捕猎套10套、弹弓13支,打击偷牧夜牧行为20余次,制止取土挖沙行为15次。

【生态修复】2022年,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投资4215万元,完成人工生态修复任务4万亩、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项目6万亩,其中生态修复乔木林项目2万亩、灌木林项目1万亩、退化林改造项目1万亩、草原鼠害防治3万亩、草原虫害防治2万亩、草原修复治理1万亩。

【森林病虫害监测与防治】2022年,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测松材线虫、落叶松红腹叶蜂、黄叶甲10万亩,防治鼠害、虫害5万亩。其中,使用生物药剂雷公藤甲素1。08吨,投入器械510台次、劳动力300人次,累计防治草原鼠害3万亩、虫害2万亩,绿色防治比例为100%。监测落叶松红腹叶蜂寄主面积0。67万亩、黄叶甲寄主面积0。11万亩、松材线虫病寄主面积7。6009万亩。

(马宏福张国亮)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