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小说网

爱奇小说网>宁夏生态环境治理前的样子 > 第六章 贺兰山东麓生态环境保护(第1页)

第六章 贺兰山东麓生态环境保护(第1页)

第六章贺兰山东麓生态环境保护

第一节 葡萄种植基地环境整治

宁夏贺兰山东麓是世界酿酒葡萄最佳种植区之一,其葡萄酒原产地域产品获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称号。为进一步提高贺兰山东麓区域环境质量,同时为葡萄产业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自2011年起,自治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9号代表建议、自治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21号提案等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贺兰山东麓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和对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及周边环境保护提出了建议和提案。

201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将贺兰山东麓环境综合整治列入了为民办的10件环保实事之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及周边环境整治实施方案》,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按照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统一安排,全面开展了贺兰山东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012年,自治区政协决定将“关于加强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环境保护的建议”作为自治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19件重点提案之一,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政协办公厅印发《关于督办自治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重点提案的通知》,要求把提案办理作为全年重点工作,认真履职,积极协调有关市县政府和部门,狠抓任务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2012年6月,自治区主席王正伟视察了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对加强葡萄种植基地环境整治作出重要指示;齐同生副主席多次听取办理工作汇报,并及时安排部署;刘小河主席助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积极协调有关市县政府和部门,深入推进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主要做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认真组织有关4市8县(区)环保部门,按照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及文化长廊建设规划,对现有葡萄种植基地、规划葡萄种植区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280家企业(其中:银川市90家、石嘴山市129家、吴忠市59家、中卫市2家)的生产规模、审批手续、证照申领、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排污状况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提出葡萄种植基地及周边环境整治的重点。

(二)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环境保护厅组织自治区和3市环境监测站对7个葡萄种植基地环境空气质量和48家重点企业排污状况进行常规监测和监督性监测,明确环境监管重点与任务。

(三)组织制定了《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及周边地区环境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有关市县和各有关部门执行。实施方案明确各有关市、县(区)政府是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责任主体,要求制定具体环境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整治重点包括:对现有葡萄种植区、规划葡萄种植区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不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及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44家企业实施关停搬迁;对环评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不全,废水超标的葡萄酒、粮食加工等17家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19家达标排放的重点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性监测;对180家煤炭加工、采砂企业和经营单位开展粉尘污染综合整治。

(四)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对贺兰山东麓产地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着力提高贺兰山东麓产地环境保护局的管理水平,同时对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开展产地环境监测、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境准入、健全工作机制、改善环境质量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要求。

(五)制定了《贺兰山东麓原产地保护区环境准入条件》,严禁在葡萄种植区及周边5千米范围内,开工建设石油、化工、建材、制药、采砂等对保护区土壤、水质、大气造成污染的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项目,控制新污染源产生,从源头保护贺兰山东麓生态环境。

(六)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将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列为2012年向社会承诺的10件环保实事之一,进一步推动了整治工作。按照环保实事和《实施方案》的要求,银川市、石嘴山市、中卫市及贺兰县、永宁县、西夏区政府先后制定下发整改方案,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环保部门也相继成立整治工作机构,对辖区列入整治计划的企业逐家下发整治通知,限期完成整治任务。同时,各地环保部门积极向政府汇报,并协调工商、国土、林业、公安、供电等部门,采取断电、吊销执照等措施,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自治区农垦局对21家占用租用农场土地的污染企业和关停搬迁企业依法逐步回收土地使用权。

(七)加强检查与协调,督促落实环境整治工作措施。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对有关市、县(区)整治工作专项检查、通报;政府督查室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推动各市关停搬迁企业进展。

2012年10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贺兰山东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整体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地方工作进展缓慢、污染企业搬迁关停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切实落实自治区的安排部署,采取更加强有力的举措,推进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11月,自治区监察厅、环境保护厅联合对整治完成情况进行了督查督办。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环境整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013年,自治区人大十一届一次会议李鸿儒、冯军君代表提出第133号《关于对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涉及关停搬迁企业出台相关政策并给予资金补偿的建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高度重视,多次深入相关市县调研并与财政厅等部门沟通,制定方案,明确办理单位和办理要求,推进落实关停搬迁企业政策及资金补偿工作。

2012年年底全面完成《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及周边环境整治实施方案》部署的年度整治任务。对现有葡萄种植区、规划葡萄种植区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不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及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44家企业实施关停搬迁,未按时限搬迁关停企业均被强制断电停产。

2015年8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刘慧主持召开了第28次主席办公会议,对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作出重要安排部署。

同月,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及周边环境整治实施方案》中整治清单,组织人员对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周边企业进行排查,共排查533家企业,其中银川市120家,石嘴山市343家,吴忠市63家,中卫市7家。

同年9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印发《加快推进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及周边环境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大贺兰山东麓环境整治力度,尤其是产区核心区采矿、养殖业等企业要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制定分类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如期完成整治任务。

为了加快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环境整治工作,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分别于8月、11月,向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下发了《关于抓好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函》《关于加快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进度的通知》,要求各地采取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多方联动等形式,把握时间节点,加快对未完成整治企业的整治步伐,以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在此期间,银川市联合市国土资源局印发《关于对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采砂采石环境污染企业实施停产整治的通知》,贺兰山东麓产区核心区的采砂采石企业于2015年11月1日前停产整治。

2016年3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第20次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厅局和县区人民政府贺兰山东麓环境综合整治的职责及完成时限。按照会议要求,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研究制定了《贺兰山东麓拌和站环境污染防治要求》。5月,组织6家拌和站企业负责人到宁夏成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拌和站示范企业调研观摩,组织环保专家和先进企业负责人现场讲解《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和先进经验,为拌和站的全面整治奠定了基础。对整治进度较慢的各市,分别向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函》,建议各市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意识,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同年6月,遵照刘可为副主席在“贺兰县洪广镇金山村村民关于宰牛沟砂石厂投诉信”上的批示要求,环境保护厅会同银川市、贺兰县对位于贺兰山东麓产区核心区的宰牛沟砂石场进行现场勘看、督查督办,要求属地部门依据《银川市采砂采石粉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加强宰牛沟环境整治,确保8月底关停,防止扬尘污染周围环境。

同年7月—10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多次联合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对银川市产区核心区内西夏区、贺兰县畜禽养殖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召开督办会议,传达了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对贺兰山东麓葡萄文化长廊环境整治工作的要求,听取了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畜禽养殖业、采砂业、拌和站环境整治工作进展等情况的汇报,对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年3月15日)精神,切实落实属地监管和整治主体责任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分类整治工作。

同年12月,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533家企业,共整治完成513家,针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20家企业也作了相关的情况说明。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