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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长岛之夏13(第1页)

长岛之夏(13)

“太受欢迎了,不是吗?”不知道什么时候,弗莱明走到了丽莲身边,朝她举了举手里的酒杯:“亲爱的,我早说过的,只要你在这个圈子里出现几次,立刻就会成为大家争相邀请的客人,大家都会以邀请你来到自己的派对为荣的。”

丽莲刚刚摆脱了两个纠缠的异性,心想好歹这种派对上的男人还会要点儿脸面,纠缠也将就一点儿‘风度’——她是真的在别的地方遇到过一点儿脸不要的纠缠者,说实话,那种时候她都要恨这个时代对骚扰,甚至猥亵的标准那么高了,毕竟放在几十年后,那是真可以报警抓人的。

这时弗莱明从后面靠近,她先是紧张了一下,看到是弗莱明后才放松了一些。摇摇头:“听起来很棒?但这对我有什么好处呢?”

“哈!您问这对您有什么好处?”弗莱明觉得好笑,忍不住笑了起来:“这样被受追捧,对很多人来说,本来就是最大的好处了。尤其是您这样的年轻姑娘,正是需要这样的露脸机会的……那些受欢迎的名媛,一两个社交季下来,大都能得一门好婚事呢!”

这倒不是弗莱明·富兰克林这个人思想上局限,说到年轻女性在社交界刷脸就只能想到婚姻,而是此时的现实如此。在这个女性初婚年龄只有20岁左右,中产阶级及以上的家庭,女性结婚后基本回归家庭,婚姻就是年轻女孩默认的最好归宿的当下,他的话也只是实话而已。

“如果我想要结婚,就像您说的,一桩世俗意义上的‘好婚事’,是不需要参加社交活动的。”丽莲毫无心理负担地说。如果没有经历过曾经的拉斯维加斯闪婚,她还可能不好意思这么自卖自夸,但现在就是实话实说而已。

弗莱明露出了无奈的神情:“是的,您说的有道理,在您对社交活动兴趣不大的前提下,看来这些对您是真的没什么吸引力和好处了——但不管怎么说,为了朋友,为了您的朋友我,这周末能赏光吗?我们的马球俱乐部组织了徒步观鸟活动,每个人都得带一个漂亮朋友来。”

“必须是漂亮朋友,不能是漂亮女友……显然,这是要给单身的俱乐部成员制造机会。”弗莱明说到这里的时候还耸了耸肩,似乎是觉得这个主意挺让人摸不着头脑的。

“这个周末?”丽莲冲他露出一个抱歉的表情:“恐怕不行,富兰克林……这个周末我已经有安排了……我决心要买车,真是受够了每次要用车都得借邻居的。虽然邻居人很好,但这真的很不方便。”

“我在城里住的时候从来没觉得这是个问题,但现在在乡村,没有了曼哈顿的出租车和公共交通,没车就成了大问题了……即使我已经算不爱出门人士了。”

当然了,还有一个原因丽莲没有和弗莱明说,那就是她最近钱包又鼓起来了——她之前因为投资电视剧的原因钱包瘪了很多,虽然这不影响她的日常生活,买车也尽可以买。但她保持着上辈子以来比较保守的消费习惯,即财政吃紧的时候会本能‘节约’一些,即使这个节约其实不大影响什么。

最近是《通灵之战》出版,加上《驱魔夫妻》的平装本虽然还没正式推向市场,但首印100万本的版税已经送到,再加上《驱魔夫妻》精装本的最新加印版税……林林总总,那真是一大笔钱!

而且可以预见,未来几个月有《通灵之战》这个新出的畅销大作,大笔收入还会源源不断涌入她的钱包。

这种情况下,只要有一点点想法,就足够支持她‘消费’了,买车的决定就是这样做出的。

“买车?”弗莱明来了兴趣,好奇地问:“您还没有自己的车吗?我还以为您只是度假期间不方便,所以没有开来自己的车……所以您还没有拥有过自己的车吗?”

这的确有些让人意外,因为在美国,到了开车年龄而没有自己车子的美国年轻人,基本都是经济不允许,不然怎么都会有一部自己的车子的——当然,在六十年代,女性还不在此列,女性没自己车的挺多的。

但在弗莱明看来,丽莲绝对属于此时的‘先锋女性’,独立自主,再加上经济条件好,有车是理所应当的。

“是的,我来到纽约后考取了驾照,但还没有买车。”丽莲无奈地笑笑:“就像我刚刚说的,一直生活在城里,再加上还在上学,平时也不怎么外出,好像汽车对我来说从来不是必需品。”

“汽车对很多生活在城市的年轻人都不是必需品,但只要有钱,所有年轻人都会想要一辆汽车的。”弗莱明理解丽莲的意思,但同时依旧觉得奇怪:“一辆属于自己的汽车意味着可以自己决定去哪里,或者说,哪里都能去。还有独立做决定,对自己负责……”

“汽车的意义从来不只是汽车,不是吗?”

美国很早就有汽车文化了,丽莲也知道弗莱明说的那些。不过她骨子里还是华夏人,就没有美国青年对汽车的深刻感情——汽车对她来说就只是汽车而已,一件消费品,有使用价值就购买,仅此而已,而不会附加很多其他的意义。

不过这就没法对弗莱明解释了,所以丽莲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我对汽车没有那么多特殊的感情,或许男士们的想法不太一样吧。又或者,我已经不需要一辆汽车证明自己的独立自主,能够自己对自己负责了。”

这也是个解释,而且女性相对来说确实对汽车这类兴趣不那么大,所以弗莱明也没有深究这个。而是就着丽莲要买车这件事询问:“所以您这个周末是打算去城里看车吗?关于座驾,您有什么打算?”

长岛可没什么像样的汽车经销商,唯一一家车店主营本地居民比较喜欢的二手车,大概本地居民要买新车也会选择去纽约吧。反正纽约离的不远,而且这个世界上几乎所有的私家车都能在那里找到。

“是的,要去纽约……至于要买什么样的车,还在考虑中。有时我想买一辆实用点儿的,毕竟我对汽车也没有别的指望,并不需要一辆漂亮的敞篷车专门兜风。有时又觉得,车子还是漂亮一点儿的好,反正都要买了,不是吗?”丽莲有些困扰地说。

真纨绔子弟·弗莱明对后者表示赞同:“没错,当然要买一辆漂亮的好车!啊……说到买车,我得给您介绍一位先生,他是我认识的最好的汽车经纪人。只有是生产出来的汽车,无论市面上是否有流通,他都能帮你搞来。”

即使是在几十年后的世界,顶级奢侈品也就是限量的,钱虽然有用,却也要门道配合才行。更何况是在六十年代,商品全球流通没有想象中原因,很多好东西只会在固定的圈层内有办法搞到……所以,如果丽莲真的打算买一辆顶级豪车,那的确需要认识一位这样的汽车经纪人。

不过丽莲并不觉得自己要买一辆顶级豪车啊,她就算购置豪车,大概也就是普罗大众眼里豪车的程度,正常购买就能买到。

所以她想了想就要婉拒弗莱明,然而在‘汽车’这件事上,弗莱明可比她想的积极多了。不仅极有行动力地将他口中那位‘汽车经纪人’的名片找了出来,还大包大揽地说:“您从来没有买过车,这是您的第一辆车,对吗?”

“哦!那您一定缺乏这方面的经验了,这就需要有个人作为前辈帮助您了——这周末我陪您去看车吧……正好我也想看看这几个月有什么有趣的新车上市。”

弗莱明是个汽车爱好者,在他不同的房子车库里停着他自己都不清楚总数的汽车,加起来至少超过50辆,每一辆都是顶级豪车。

“我好像明白了,您恐怕本来就对徒步观鸟没什么兴趣吧?难道是不好意思直接拒绝同一个俱乐部的朋友吗……只要有个理由让您不必去,您立刻就会跳起来了。”丽莲忍不住‘抱怨’道。

弗莱明大笑起来:“正是如此啊,亲爱的!而且这可不是个随便的理由,至少这个理由拿到那些家伙面前得有一定说服力才行——如果我对他们说,这周末我要和您去选购您的第一辆车,他们只会羡慕我交好运了,能和您‘约会’,绝不会再有闲话。”

对于一帮精力充沛的富家子弟,的确没有比和美女约会更好的逃避集体活动的理由了。尤其这个美女美的不一般,属于他们也会惊叹的类型时,就更不必说了。

于是,事情就这样说定了,等到周末弗莱明开了一辆深蓝色的凯迪拉克来到丽莲租住的小房子,就带上她返回了纽约——他们直奔一家车行,而在那儿,弗莱明口中那位‘最好的汽车经纪人’早就在等他们了,显然是弗莱明提前安排好了。

“好久不见,富兰克林先生!”汽车经纪人主动上前,笑着和弗莱明大力握手。

然后他才顺势看向丽莲,连语音都温柔绅士了许多:“是富尼叶小姐吗?日安……我听富兰克林先生提到过您,他只说是一位聪明美丽的小姐需要一辆车,但我没想到是您这样可爱的女士。”

“太难了,真的太难了……要找到能配得上您的‘小伙子’‘好姑娘’实在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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