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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管理自己一一靠人格魅力给商业注入利润(第4页)

根据证券条例的规定,公司上市必须拨出25%以上的股份向公众发售,即使是一家家族性的上市公司,本质上也是公众公司。

公司上市、收购公司以及供股集资,都被称做“进取”,而将公司私有化,取消其挂牌的上市地位,即是“淡出”。

其实,“淡出”也是一种收购形式,只不过取消挂牌后的私有公司,不能再从社会集资,也不再具有以小博大、以少控多的优势。

李嘉诚将长实旗下部分公司实行私有化,是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疲因:

首先,目前李嘉诚所控的长实系集团够庞大了,仅以长实、和黄、港灯三家巨型公司的规模而言,已足以获准浩大的集资计划。

因此,将部分公司私有化,并不影响长实日后的集资扩张。

其次,私有化以后的公司,将重新变为不受公众股东和证监会制约监督的公司,因而有利于保守商业机密,也不必再像公众公司那样向公众公布财务经营状况。

当然,要实行私有化,还有一个时机选择的问题。骑牛上市,借熊退市是许多股票投资者奉行的法则。股价低迷、股价下落时退市,自然大大有利于向小股东收购股票的大股东。道理谁都懂,要真正掌握好时机,并非那么简单;而要显出大度来,避免小股东的怨恨,则更不容易。而李嘉诚在实行私有化时,却兼顾了这两点,再一次显示了他与众不同的人格魅力。

1984年,中英就香港前途问题的联合声明签订后,香港投资气候转晴,股市开始走好。1985年10月,李嘉诚宣布将国际城市有限公司私有化,出价每股1。1港元,较市价高出一成,亦较该公司上市时的发售价高出0。1港元。

对于这种价格,小股东自然是大喜过望,纷纷接受收购。李嘉诚这次提出私有化,正在牛市之时,付出了较高的收购价格。如果是赶在两年前或等到两年后的熊市之时,再进行私有化,就能够实现低价收购。

对此,有人认为一贯善于把握时机的李嘉诚看走了眼,没有抓住实行私有化的最有利时机。其实,李嘉诚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照顾小股东的利益。他说,我们不是没想过借熊退市,但趁淡市以太低的价钱收购,对小股东来说不公平。

1988年10月,长江实业接着宣布将青洲英泥私有化。

长实控有青洲英泥44。6%股权,在私有化过程中,以20港元一股的价格进行全面收购,收购价比市价17。7港元溢价13%,自然让小股东们笑逐颜开。

收购过程进展顺利,到12月30日收购截止期,长实已购得九成半股权,从而可以强制收购完成私有化。

当初全资控有的青洲英泥是长实系的全资附属上市公司,现在申请摘牌,就变成长实旗下的私有公司了。

李嘉诚在收购嘉宏国际时,却是一波三折,远不如收购国际城市、青洲英泥那么顺利。

嘉宏是长实系四大上市公司之一,综合资产净值为44。57亿港元。在全面收购前,市值为155。09亿港元。

1991年2月4日,长实宣布将嘉宏私有化时,决定以每股4。1港元的价格收购。收购价比市价溢价7。2%,低于全面收购国际城市和青洲英泥的溢价,让小股东们感到有点失望。

此计划一出,便招来一片嘘声,舆论皆认为嘉宏的收购价过低,显然会损害小股东的利益。李嘉诚解释说,主要是考虑到嘉宏赢利能力有限,而且其业务与长实、和黄重叠,同时他又声称不会提高收购价格,如有人肯出5港元的收购价,他会考虑出售。

李嘉诚的话未得到认同。在4月10日嘉宏股东会议上,小股东们纷纷提出质询:嘉宏公布的1990财政年度的业绩显示,赢利状况甚佳,年赢利率比上年增加29%,达到了13。16亿港元;另外,嘉宏所控的港灯市值连月上升,也会使嘉宏资产值增高,这都显示出嘉宏的发展前景是较好的。

结果,嘉宏私有化计划在一片鼓噪声中,以不足14的支持率而胎死腹中。

这次私有化失败的原因,是收购方对嘉宏的评估与实际业绩产生了很大差异。嘉宏资产估值应该在每股5?6港元的水平上,4。1港元的出价未免太低,显然是肥了大股东,而损了小股东。李嘉诚素来关注小股东利益,这一次却有失长者风度,是何缘故呢?

其间,曾有一个英国基金趁机斥资吸纳嘉宏股票,嘉宏表示不提高收购价,可能与此有关。因为不提高股价,可使那些趁机炒作嘉宏股票者的图谋落空。

此外,小股东反对私有化,除认为和黄条件“苛刻”外,股东们均看好嘉宏的前景,舍不得“忍痛割爱”,又是私有化失败的另一大原因。

按规定,私有化失败之后,一年之内不得再提私有化建议,李嘉诚只好耐心等待。

1992年5月27日,“大限”期满,和黄重提嘉宏私有化建议。收购价为每股5。5港元,较停牌前的收盘价高出32%。

对这一价格,小股东们自然无话可说,欣然而受。因此,在7月10日的嘉宏股东会议上,该私有化建议以96。7%赞成票获得通过,最终得以实行。

这次收购之所以成功,是大股东既保全了自身利益,又顾及了小股东利益的缘故。

从此之后,长实系只剩下长实、和黄、港灯三大上市公司了,总市值除银行外仍居全港财团之首。

通过私有化,李嘉诚不再使长实系所有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业绩都暴露于公众面前,这有助于维护商业机密。在许多商业活动中,李嘉诚便有了更多的主动权和灵活性。

当然,对李嘉诚实行私有化的目的,我们未必需要了解,他实行私有化的方式,倒值得我们借鉴。本来,以他的股市经验,完全可以趁股市低潮时,以超低价格将公司收归手中,但他却没有这么做,而是充分考虑小股东的利益,以他们较满意的价格实行收购,充分体现了他的大仁大义。

李嘉诚出任10余家公司的董事长或董事,但他把所有的袍金都归入长实公司账上,自己全年只拿5000港元。这5000港元,还不及公司一名清洁工在20世纪80年代初的年薪。

以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水平,像长实系这样赢利状况甚佳的大公司主席袍金,一家公司就该有数百万港元,进入90年代,便递增到1000万港元上下。李嘉诚20多年维持不变,只拿5000港元。按现在的水平,李嘉诚万分之一都没拿到。

李嘉诚曾兼任国际城市的主席,该公司为他开200万港元袍金,李嘉诚全部归入长实账号。

与李嘉诚不谋私利的罕见做法比,刘蛮雄大概属另一个极端。1989年度,爱美高系的爱美高股东应占赢利0。47亿港元,而董事6人袍金竟达0。46亿港元;诙系华置赢利1。56亿港元,董事袍金0。36亿港元;该系中娱亏损0。61亿港元,董事袍金0。36亿港元;该系保华亏损0。53亿港元,董事袍金仍不菲。光刘蛮雄主席一人,年董事袍金就达1亿港元,故舆论称他不再是“打工皇帝”,而是“打工上帝”。

在董事袍金这点上,李嘉诚问心无愧。他曾对美国《财富》记者说道:“确如外界所传,我的董事年薪(袍金)是641美元,这比办事员的工资都低得多。不过,我即使支取1000万美元董事年薪,它比我所做的工作该拿的都少。”

业界人士,对李嘉诚拿象征性袍金深表折服,却不敢效仿。有人理直气壮道:“董事袍金,是我参与决策管理的契约酬劳,我为什么不该拿?我不是大股东,我一家靠什么吃饭?”

不少舆论为此观点推波助澜,说李嘉诚“小利不取,大利不放”。他每年放弃数千万港元袍金,却获得公众股东的一致好感,爱屋及乌,自然也信任长实系股票。甚至李嘉诚购入其他公司股票,投资者莫不步其后尘,纷纷购入。

李嘉诚是大股东和大户,得大利的当然是李嘉诚。有公众股东帮衬,长实系股票被拍高,长实系市值大增,李嘉诚欲办大事,很容易得到股东大会的通过。对李嘉诚这样的超级富豪来说,袍金算不得大数,大数是他所持股份所得的股息及价值。

1994年4月至1995年4月的年度,李嘉诚所持长实、新工股份,所得年息共12。4亿港元一尚未计他的非经常性收入,以及海外股票的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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